全校各单位:
2026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批准我校设立一般项目9项(详见附件)。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合同开展研究。
项目获批立项后,无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学校盖章、课题组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
二、结项成果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发展合作处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