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6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除思政重大项目设置选题指南外(详见附件1), 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详见附件2)。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1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一)重大项目
1. 限报2项。
2. 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1. 限报一般项目6项。
2. 限报思政专项4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50%。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于5月28日1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发展合作处参加校内遴选。《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晔;联系电话:025-58662809;
报送地点:真知馆310。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发展合作处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