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5届毕业班全体学生: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申请、审核工作,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 工作实施细则》(东成院[2025]19号)和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5届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将分二批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个人信息核查
5月14日前学生完成个人信息核查。流程:学生登录学院首页的“数字校园门户”,点击“学习服务 ”——“个人服务”——“我的基本信息”,对个人基本信息重要字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照片)进行认真核对。经核对,若存在个人信息及照片方面相关问题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更正申请交辅导员审核,由各二级学院综合办汇总后交至教务处111室。
二、成绩发布和审查批次
1.5月24日前发布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第二课堂等毕业班开设的初修课程成绩,作为第一批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的依据;
2.本学期重修课程,若在5月24日前发布的,也作为第一批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的依据,未发布的成绩作为第二批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依据。
三、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安排
1.学位申请。学生在5月22日-5月26日期间登录教务系统核查学业成绩,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交辅导员,辅导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奖惩情况等给出鉴定意见,交至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
2.各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分别在5月27日-6月4日、6月23日-6月25 日两个时间段内根据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要求,对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学士学位审核结果和相关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对学生的申请逐一进行审议,确定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审议完成后将以下表格填好报教务处:
(1)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表;
(2)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情况;
(3)往届生学士学位补授审核情况;
(4)2025届不能毕业学生名单;
3.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分别在6月5日-6月9日、6月26日-6月27日两个时间段 内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材料进行整理和复核,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材料。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月13日和6月30日前分别召开东南大学成贤学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正式行文公布,教务处据此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并分发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在学生提交学位申请30日内,告知是否受理其申请;对初审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应明确告知不授予学位的原因。
2.每一批学位资格审核时,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审核往届生的学士学位补授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往届生的学士学位审核应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成教[2012]13号)要求执行。
3.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和授予学位,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责任大、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 保证材料齐全,内容准确,填写规范,确保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