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在教育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现开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4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已获得过各类奖项的成果须在原有基础上采取了新做法、产生了新成果,方可继续申报,且须在申报书中对前期成果做相应陈述。
教育教学成果包括:
1.在更新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及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在推进教学数字化转型,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教学形态和教学模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在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以及校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三创”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开展科技竞赛、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
5.在“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建设,“三全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成果。
6.其它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和本职工作。
2.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本校正式在册人员,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含)以上。
3.成果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应用性人才培养定位,反映出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在全校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成果至少经过一年(含)以上实践,证明其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明显效果。实践检验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申报成果应无权属方面的纠纷。
三、申报时间
12月10日前将《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报送至真知馆3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1789155718@qq.com。相关支撑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反映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实物、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实践效果的学生学习成果、获奖证书、照片、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实验报告及鉴定书。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662804。
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是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集中展示,是对广大教职员工创造性劳动成果的肯定和推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盘点、组织和指导,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质量保障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