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东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的有关通知,学院将在2015级和2013级学生(在籍在校学生)中选拔赴台湾地区15所大学交流学习,在2014级学生中选拔赴澳门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交流时间: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2.台湾、澳门地区大学要求:(见附件2)
3.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积极要求进步,好学上进,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2)性格开朗,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无不及格科目;
(4)从未参加过赴台湾各大学交换学习项目;
(5)2015级学生需通过CET-4,2013级学生需通过CET-6。
4.关于申请赴台湾、澳门地区16所大学交流学习的报名通知交流项目费用:
(1)学生需按我院当年度标准向我院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免学费名额:在对方学校学习除学费外所用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自费名额:在对方学校学习所用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
5.申请流程:
(1)申请报名的学生务必到对方各大学的网站上查询各专业领域及开设课程,并比对我院相对应专业的开课计划,是否能够基本吻合;
(2)有意赴上述大学交流学习的同学,请于 2016年3月30日之前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交流学习出国(境)学生申请表”(附件1),每位同学可按照意向顺序选择两所申请学校。附上成绩单,经所在系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真知馆116。
(3)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经审核后报东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各高校接收名额及最终是否派出,待东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确定后再确立最终录取名单。
院内报名:张老师,真知馆116室,025-58690722。
对外联络:董老师,真知馆114室,025-58690721。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