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人【2008】9号
全院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09年3月进行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认真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
一、评聘条件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试行)》(东成院[2007]28号)文件。
二、申报人员最近二个学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已达到规定标准。(女教师如遇产假,可减免一个学年1/4教学工作量)
三、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时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均截止到
四、具有高校教师以外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从事一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确定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并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方可申报转评。
五、申报办法和时间安排
请申报者提前做好准备。于
六、评审费交纳
申报中级职称按100元/人交纳。
七、本通知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部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