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2007-08-30 00:00文/图 崔长征(浏览:1761)

    8月29日下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
    学院副院长、伙食管理委员会组长戚易首先介绍了伙食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并就伙管会在监管食堂服务质量,维护全院师生员工利益的同时,如何做好食堂与师生间的沟通和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
    学院后勤部副部长、伙食管理委员会副组长葛治平宣读了《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对《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监管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实施办法》)和伙管会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进行了说明。最后,葛治平副部长还向全体伙管会成员汇报了学院在贯彻教育部《教发(2007)11号》文件精神,做好物价上涨后饮食供应工作的情况。
    到会的全体成员对《章程》、《考评实施办法》以及如何开展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监管考评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伙管会全体成员将分为基础管理组、伙食质量组、服务质量组和卫生管理组对学生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评分,并通过《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客户满意度测评表》向师生们征求意见,对食堂餐饮服务奖优罚劣。
    与会的全体成员一致表示,在今后《考评实施办法》的执行中,为维护成贤学院师生员工的利益,实现食堂餐饮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尽自己的一份义务、一份责任。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暂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加强学生食堂的监管考评力度,提高学生食堂饮食服务质量,特成立东南大学成贤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管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伙管会是代表全院师生监督伙食工作的民主管理机构,在院党政领导班子指导下对食堂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考评。
    第三条  伙管会的宗旨是:立足本院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强化伙食管理监督力度,提高饮食服务质量,营造良好饮食环境,架设学生食堂服务单位与师生沟通的桥梁。
    第四条  伙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4号令,江苏省教育厅[2002] 231号文件,江苏省教育厅[2006] 7号文件精神,依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合同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监管考评实施办法对食堂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管和考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伙管会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6-9名(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党政办主任或团委书记担任,组员由院各部门推出或指定代表参加或工会小组长担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伙管会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尽职尽责、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监管考评。 
    第七条  伙管会工作人员负责对菜价、伙食质量、安全卫生进行跟踪调查、考核、考评。
    第八条  伙管会要重视师生对饮食服务反映强烈的、普遍的、共性的问题,及时将广大师生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服务单位,并监督食堂限期整改。并向师生公布整改情况和结果。
    第九条  伙管会负责审核后勤管理部对饮食服务单位日常检查结果和评分情况,并及时公布兑现奖罚。
    第十条  伙管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与食堂主任、成员见面会,共同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进行讲评。
    第十一条  伙管会负责组织、指导“学生伙管会”,开展“就餐满意率测评”、“文明服务员”、“文明窗口”评比等有益的共建“文明食堂”活动。
    第十二条  伙管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两次会议,布置工作和总结工作。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200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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