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6-15 14:2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99)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文件精神转发贯彻。为规范校内申报流程、统一材料报送节点,确保我校申报工作有序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申报事宜及校内报送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按照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内容

    (一)重点研究方向

    1. 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 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 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 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三、申报条件

    (一)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实行限额申报。

    (三)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 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712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 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 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四、校内材料报送安排

     为统一完成校内审核、汇总、遴选及系统上报工作,现将我校专属报送节点明确如下:

    1. 纸质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于202662411:00前,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版1份至发展合作处真知馆310,逾期不予受理。

    2. 系统盖章版材料上传:请各申报人于20266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评审书》扫描件完整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申报系统,完成线上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人须认真研读申报文件要求,杜绝重复申报,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二)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如有违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

    (三)项目评审采取匿名评审,《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单位等任何标识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理。

    (四)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须严格遵守立项承诺,规范经费使用,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六、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25-58662809

 

                                                                发展合作处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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