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6-04-30 15:59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26年省基础研究计划将深入实施“1820” 基础研究策源行动,有组织推进目标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原创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培育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力争在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制高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全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创新源头支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1.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1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0周岁以下申报人。

2.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单位申报。省外科研人员担任省内新型研发机构的法人代表,允许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与境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以申报项目。

2项目研究内容符合基础研究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人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填项目研究属性。项目名称、考核指标和研究内容等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避免示范”“开发”“应用等非基础研究内容,避免过时或已成熟的研究课题。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自主依规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报省科技厅备案

4.关于申报限项相关要求。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原则上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类项目。不得将同一项目(同一人员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申报的,产出目标与实施路径高度相似的不同项目原则上应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部门或其他渠道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7.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8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9.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厅系统干部职工廉洁履职十不准等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 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一般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

2.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5181500,发展合作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

未尽事宜,请与发展合作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25-58662809

 

                             发展合作处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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