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推荐温旭丽、南秋利为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候选人。
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联系电话:58690787 院纪检监察室
58690728 院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
2024年6月13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拟推荐温旭丽、南秋利为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候选人。
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联系电话:58690787 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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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