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国内外访学研修人员选派与管理办法(修订)》(东成院〔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1、由教育部、省教育厅选派的访问学者,必须具备《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培训工作有关通知规定》等条件,见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省教育厅网站或我院组织人事部网页。
2、由学院选派的访学教师,应是学院有突出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学院工作5年(取得博士学位者2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近三年内无国内外进修、访学及其他外出合作交流经历。
(2)政治思想素质好,以“四有教师”为标准,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取得讲师资格后以第一作者(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论文1篇以上且主持或主要参加(前两名)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上述成果以当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计算。
(4)优先考虑符合学院战略发展需求的重点发展专业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二、接受单位的选择
(一)国内访问学者
1、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内著名或相关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等学校(原则上应是“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或科研院所。
2、接受学科必须与我院学科发展方向一致,与本人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
3、接受导师应为接受单位在职在岗教师,具有教授职称,师德高尚,学术造诣精深,在国内外较有影响。
三、选派工作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选派条件,向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提出推荐人选。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2、组织人事部会同教师发展中心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核,报学院研究确定拟选派人选并公示。
3、选派人选自行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和导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在3月26日前上报推荐名单,同时以学院(部)为单位递交“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相关通知和表格请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资源下载”栏下载。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章老师,真知馆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662810。
附件: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