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现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23年度立项项目
(1)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2)发展合作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由专家评审决定项目继续、整改或终止。
2、2022及以前年度立项项目
(1)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项目结题、延期、整改或终止,并提交相关报告;
(2)发展合作处组织专家对整改延期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审决定项目结题、延期、整改或终止。
二、材料报送
1、东南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延期报告书、整改报告书和终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相关纸制报告书按序A4印制,装订成册,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发展合作处;另电子版发送至zy_zl_zjs@163.com,电子版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类型(如:结题报告书、延期报告书、整改报告书、终止申请书)”。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发展合作处。
四、联系方式
发展合作处,真知馆310室,张老师,025-58662809。
发展合作处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
附件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延期报告书.doc
附件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整改报告书.doc
附件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终止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