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03-03 11:5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2196)

各学院及2023届毕业班全体学生:

    为了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学校将从即日起至420日进行2023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1.从即日起至321日学生完成个人信息及成绩核查。流程:学生登录学院首页的“数字校园门户”,点击“学习服务”——“个人服务”——“我的基本信息”和“我的课程成绩”,对个人基本信息重要字段(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照片)和成绩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经核对,若存在个人信息及照片方面相关问题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更正申请交辅导员审核,由各二级学院综合办汇总后交至教务处111室;若存在成绩方面相关问题的,由学生本人提交更正申请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审核。

特别提醒:

  (1)核对姓名拼音时,注意姓名中的多音字拼音是否正确。

  (2)毕业班学生的“素质教育类”不及格课程将由教务处统一置为无效。

个人基本信息重要字段及成绩数据是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的重要依据。请同学们高度重视,仔细核对并按时纠错。逾期未提出更正申请而影响毕业、学位审核及出现电子注册信息错误并无法纠正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2.322日至420日学生完成学位申请。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成教[2012]13 号)相关条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学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并交辅导员。辅导员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奖惩情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给出鉴定意见,然后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交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对于在校期间受过一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截止到 2023 6  22日已满一年的学生,若申请学位,应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受处分学生表现情况鉴定表(学位授予用)”,经辅导员及二级学院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提交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对于其他暂时还不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院的相关政策,毕业后两年内(超过弹性学习年限者除外)可申请回校进行补缺,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仍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421日至510日教务秘书完成学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根据《大学生手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东成教[2012]13 号)相关条例,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进行毕业资格、学位申请条件的审核并填写“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3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4.511日至523日二级学院初审各类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复审。初审时对于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本人的意愿选择今年结业或转入下一年级,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汇总信息形成表格报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主任审核。

    5.524日至61日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于61日前召开二级学院学位分委会,对学生的申请逐一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填写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表”中。审议完成后将以下表格填好报教务处:

    1)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表;

    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3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

    3)毕业、结业、转入下一年级学生名单;

    4)在校期间受过一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截止到 2023622日处分满一年学生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受处分学生表现情况鉴定表(学位授予用)”;

    5)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受过一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满一年的学位授予审核汇总表。

    6610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召开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当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正式行文公布,教务处据此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并分发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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