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2-24 09:28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1720)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 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 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申报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310日10: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发展合作处  张晔

    联系电话:025-58662809。

 

                                               发展合作处

                                               2023224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