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教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21-05-26 13:57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1486)

全校各单位: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全面检阅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战线取得的丰硕成果,传承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推进高等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高等教育科研质量,为建设现代化高等教育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二、参评条件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可覆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心理、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信息技术、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等,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受理。成果形式为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 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者填写《2020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 2),一式二份、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供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所有材料请于6月7日前报送至真知馆312办公室,《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782188754@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8690720,联系人:罗玉玲。

 

质量保障处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附件2: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