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01-06 09:3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2371)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我校将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见组织人事部网站“文件下载”:《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二)选拔、推荐要求

1.推荐对象应为我校全职教师。东大派出人员不推荐申报。

2.各部门应对照基本条件,组织本部门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教师进行申报,要尽量考虑学科分布。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

3.每个推荐人选只能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实行限额推荐,全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1个。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5.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已入选“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满且符合条件,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6.各部门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2021年1月11日前将下列第1项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组织人事部。

1.推荐表及汇总表各一份。以上表格见组织人事部网站“文件下载”,表中相关教学科研情况须经教学科研部门审核盖章。

2.学校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通知中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部温老师联系,电话:58662877。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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