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9-21 16:18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浏览:1878)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在教育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根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东成院【2012】06号)精神,学校将开展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和研究中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已获得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若在原有基础上采取了新做法、产生了新成果,可继续申报,申报书中应有相应说明。申报范围包括:

1.在更新教育思想,探索教育规律,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及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在强化实践教学、开展科技竞赛、实验实习基地建设、促进产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在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改革教学形态,创新教学模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在立德树人、课程思政建设、“三全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成果;

6.其它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和本职工作。

2.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本校正式在册人员,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含)以上。
    3.成果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应用性人才培养规律,反映出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全校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4.成果至少经过一年(含)以上实践,证明其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有明显效果。实践检验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申报成果应无权属方面的纠纷。

三、提交材料

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2.相关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反映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实物、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实践效果的学生学习成果、获奖证书、照片、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实验报告及鉴定书。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

四、时间安排

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部门审核意见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真知馆311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82188754@qq.com,联系电话:025-58662804,联系人:罗老师。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特别优秀者可授予特等奖。质量保障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质量保障处网站公示一周。学校将对最终获奖成果予以表彰。

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是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和展示,是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肯定和推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盘点、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按时完成申报。 

 

                

质量保障处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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